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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时代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的战略研究/杨晶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0 09:38:58  浏览:849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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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流通时代中小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的战略研究

杨晶

摘要:在后股权分置时期,如何针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立法者要树立“股东实质平等”的核心理念,从增强中小股东的行权便利性,保障中小股东受侵害时的诉讼便利性,增强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这三性出发,有效借鉴日,韩,德,美的相关机制和制度,迎接全流通时代给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提出的新挑战。
关键词:后股权分置时代 股权分置改革 股权实质平等

法律是提供对广大投资者保护的主要制度。[1]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是证券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资本市场成熟程度的主要标志。随着股改、清欠工作的逐步完成,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分置将逐步消除,大股东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直接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但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强势地位仍没有改变,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依然存在,只不过侵占的方式会发生变化,冲突的焦点会发生转移。因此,在后股权分置时期,①如何针对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对于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 股权分置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出与进展
中国A 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股票”( 非流通股和社会公众股) , 这两类股票形成了“ 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结构。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 股权分置的问题十分突出: 约2/3 的股份尚未流通, 仅有1/3 的股份流通, 尚未流通的有股约占股份总数的一半, 占全部非流通股的七成以上 。国有股和法人股持股成本低,不能流通但具有绝对控股权;公众股持股成本高,可以流通但处于依附地位; 尽管两类股份票面值相同,其交易方法和价格却不同。[2]股权分置不但导致股权结构扭曲、公司治理机制扭曲, 而且是目前制约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因素。目前, 改革股权分置现状, 让股份全流通, 不但在全国形成共识, 而且在证监会的直接推动下, 正从上到下轰轰烈烈的有条不紊的进行: A 股含权, 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支付对价, 就获得了流通权; 支付对价的方式是现金、股份、权证及其组合或者股改公司根据自身条件而创新的其他方式; 解决股权分置的机制是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就股改方案进行市场协商, 分类表决.其中,对价(consideration)也称约因,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概念。它是指由契约当事人各方,为迫使对方实现其行为或履行其诺言作出许诺的行为或牺牲,或指为购买或换取对方许诺而支付的代价。[3]按照传统的合同法观点,合同是一项或一组允诺(promises),它或它们一旦被违反,法律就会给予救济。要使法律为这种允诺提供救济,即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则受允诺人必须向允诺人提供某种与该诺言相对应的回报。这种回报就是对价。[4]它是合同成立的诱因;是致使缔约方缔结合同的原因、动机、代价或强迫性的影响力;是一方当事人获得的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或另一方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或承担的义务;是有效合同存在并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且必须的要素。[5]
在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一批试点中,三一重工对“对价”问题的理解是:“在股权分置市场中的股票价格还受部分股票不流通的特定因素影响,我们称之为流通权价值,因此必须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购买其所拥有的流通权价值,该对价并不具备任何弥补流通股股东损失的作用。”[6]按其理解,对价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用以购买流通权价值的某种形式的价值。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后,其所持非流通股股票才获得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权利。在我国股权分置的体制下,法人股和国有股的流通权受到了限制——而这种流通权,即股份转让的权利,应当是股权的固有内容。流通股股东并不享有非流通股的流通
权,更无权支配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其是否拥有非流通股的流通权价值也颇值得怀疑。②但实际上,流通权价值只是公司资产中相当于流通股的一部分价值,并没有具体化为法律上的权利和财产,不能将其作为股东之间的买卖标的。股权分置改革让非流通股恢复流通,只是国家政策的变化,并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买来了流通权。[7] 因此,非流通股股东为流通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与合同法中“给予合同对方诺言回报”的对价含义是有一定区别的。
  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面临四大挑战
  后股权分置时期,随着市场机制的强化和市场运行规则的改变,上市公司原有制衡机制将面临调整,股东之间的主要矛盾将由股权流动性冲突转变为股份优势、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上的冲突,这些变化必然给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带来新的挑战。
(一) 分类表决制等保护性规则失效对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话语权及参与公司事务管理权等构成挑战
分类表决机制(class voting)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过程中引入的一种立法借鉴。从现代各国的公司法立法来看,一般均允许公司发行各种类别股,如优先股、普通股、劣后股与混合股;无表决权股与复数表决权股;偿还股与非偿还股;转换股与非转换股。[8]如美国《修订示范公司法》第 6.02 节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有授权的情况下可设置“类别股”;《日本商法典》第 222 条允许公司就盈余分配、股息分配、剩余分配、以盈余销除股份等,发行内容不同的数种股份,于是在日本就有有限股、劣后股及偿还股等类别股存在;《韩国公司法》第 156 条第 1 项规定,公司资本的一部分,得为特别股,其种类由章程定之。[9]不同类别股份的权利内容存在各自的特点,这就要求公司在作出决议时,需要考虑不同类别股东的利益,对表决程序进行特殊安排。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都确立了类别股东表决制度,如美国《修订示范公司法》对分类表决机制就有详细的规定;[10]《日本商法典》第 345 条第 1 款规定,“于公司发行数种股份情形,章程的变更将会有损于某种类股东时,变更章程除应有股东全会决议外,还应有该种类股东全会的决议”;另外,《欧盟公司法》、[11]《法国商法典》、[12]《韩国商法》,[13]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14] 都有类似规定。
在股权分置条件下,中国证监会为了加强流通股股东权益保护,推出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措施,要求上市公司在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以股抵债、境外分拆上市等涉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上,除应经全体股东大会通过外,还须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由于所有股份实现了全流通,上述分类表决机制的实施条件已不复存在。因此,后股权分置时期,需要根据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探讨如何在股东大会的告知机制、投票机制、表决机制等方面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话语权及参与公司事务管理权等。
  (二)控股股东自利模式转变对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公平交易权构成挑战
  在股权分置条件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其自利途径主要是无节制的“圈钱”、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而不太关心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股改后,控股股东的效用函数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其恶意“圈钱”和直接占用等自利行为会受到一定抑制;另一方面它除了可能从与公司关联交易中转移收益外,还增加了利用其控制权从二级市场获取资本利得的通道,并谋求二者的平衡。这样,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可能与上市公司高管和机构投资者相勾结,利用其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以及控制权便利,从事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并采取各种形式的“掏空行为”。
  (三)股权激励机制实施在增强管理层积极性和归属感的同时,也对如何防范其通过盈余管理、选择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手段,强化内部人控制、侵占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提出了挑战
  截至2006年9月11日,已有40家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约150家上市公司在股改中作出股改后要积极推进股权激励探索工作的承诺。这些激励计划通过建立管理层持股制度和与市值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将管理层与上市公司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对于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将会发挥积极作用。从国际经验看,股权激励机制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增强管理层积极性和归属感的同时,也可能刺激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利用盈余管理、选择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来规避监管、谋取不当利益。美国安然事件就是高管人员通过进行盈余管理,促使公司股价持续上涨,谋求巨额行权收益的典型案例。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刚刚开始,如果相应的激励方案不够合理或健全、监管措施不够到位和有效,就不仅不能降低代理成本,反而有可能会成为高管强化内部人控制、侵占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新手段。
  (四)上市公司并购日趋活跃对如何防范虚假、恶意收购行为对中小股东权益造成损害提出了挑战
  股权分置改革消除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两个市场的分割,强化了资本市场的定价功能和控制权配置效率,为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加快优胜劣汰与行业整合创造了条件。随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将更加灵活,收购成本将不断降低,收购效率将大为提高,我国证券市场即将迎来新一轮收购兼并高潮,这给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课题。例如一些上市公司收购中,可能发生收购人无实力、不诚信,以及掏空上市公司后金蝉脱壳等问题,从而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造成损害。又如,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与外部收购人相勾结,通过选择性信息披露或者利用并购信息进行故意炒作,引起股价的大幅波动,实施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活动。从国际经验看,兼并收购题材是最容易引发个股暴涨暴跌的因素之一,对于我国投机性较强的证券市场来说更是如此。在沸沸扬扬的炒作和重组传闻中,中小投资者往往是雾里看花,真假难辩,最终成为受害者。
  三、四渠道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从国际经验看,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也是大势所趋。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通过以下渠道进一步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一)引入“股东实质平等”原则
为了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度亦围绕股东权利平衡和利益保障为中心而设计。其中,股东平等原则一直作为公司法的基本精神之一,作为公平和正义价值的体现,各国公司法无不将此视为对待股东的一项基本原则[ 例如:欧盟第2号公司法指令(第77/95号)第42条规定:“成员国法律应当确保平等对待处于同等地位的所有股东。”[15]德国股份法第53a条也规定:“股东们必须在同等条件下被同等对待”,[16]
股东平等原则是指股东在与公司的法律关系中,平等地享有权利"[17]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形式的平等,公司发行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股东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和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风险程度应该是相同的,即一股一权。各股东之间利益的分配和表决权的行使依照各股东的股份数额来确定,这是一种比例的平等(proportionateequality),股份的平等;二是指股东间实质的平等,即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的性质和数量实行平等对待;不得在股东间制造人为的不平等待遇。平等对待是人类理性永恒的追求,而平等对待的精髓就是相同之事同样对待,不同之事不同对待,但这种差别待遇只能建立在基于股份种类和数量的差别之上,而不是其他任何因素之上.2004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OECD公司治理原则》修订版在“股东的平等待遇”一节引入了股东实质平等原则,这是对原来的股份平等原则的重大改进。
实质平等与股份平等的差异在于出发点完全不同,前者是从主体角度出发,体现的是股东不论大小,都是平等的经济行为主体,在履行了出资等义务后都享有由出资带来的完整的权益;而后者是从资产角度出发,它所引申出来的是资本多数决原则。资本多数决原则产生于1843年英国枢密院的著名案例Fossv.Harbottle案"[18]③该案确立的原则,在英美法中不断被援引,适用于以后许多案例,成为后世学者所称公司事务的资本多数决原则"[19]。这一原则的实质在于,在公司内部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制度,让公司依据持股多数的股东意见,而不是所有股东的意见来做出经营判断,以便有利于公司机关及时做出决策.
然而,资本多数决原则却在实践中发生了异化。现代公司立法已经为公司奠基了以资本多数决为基本内容的民主制度,[20] 使资本多数决制度成为一项统一公司意思的表决方法.从表面上看,基于一股一权,股份平等的资本多数决原则是符合股东平等的第一层含义——形式平等。但正是这种形式平等造成了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实质上的不平等,资本多数决在实际运作中产生了异化。国际上引入了股东实质平等原则,其目标就是要在坚持资本多数决原则的同时对其施加合理的限制,强调大股东对公司和中小股东的诚实信用义务,防止大股东对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滥用,以实现股东间的利益平衡。
在我国构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体系的过程中,树立“股东实质平等”的核心理念,用这一原则作为根本指导方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符合国际趋势,又可能给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带来新的局面。
  (二)增强中小股东的行权便利性
  保障行权便利性是对中小股东权益进行保护的事前机制,它帮助中小股东群体利用手中的投票权等权力对公司可能侵害他们利益的行为及时给予反应,形成制约。虽然多数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股东享有选举权等所有者权利,但实际上,中小股东行使权利的比例通常都很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的研究表明,澳大利亚证券市场上股东实际参与股东大会并投票的比例仅为33%,我国在2001年这一比例为18%,这使得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很容易被大股东操纵,即使在中小股东总体持股比例很高的情况下,此种情况也难以避免。
  究其原因,根本在于中小股东行权面临诸多现实障碍。参考2004年《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建议,结合我国的情况,可考虑从以下方面来保障中小股东行权的便利性:一是增强中小股东联合的便利性,如提供便利的投票权征集渠道;二是提高中小股东在董事提名、提案中的话语权,如降低提案最低股份比例要求;三是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为中小股东异地提案、投票提供便利;四是延长公司召集股东大会相关信息公告时间,提高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五是建立累积投票和比例投票制,便于中小股东集中支持特定候选人或议案;六是创造股东实际考察候选人能力和品德的条件;七是完善相关股东表决回避制度,规定某些议案的通过须获得遭受侵害的股东的同意,某些情况下中小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八是提高定期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要求,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如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及支付依据,同时,加大外部审计的法律责任,保证信息质量;九是建立有关中介如证券经纪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防火墙”,防止其与上市公司合谋妨碍中小股东行权。
  (三)保障中小股东受侵害时的诉讼便利性
  诉讼便利性是对中小股东权益进行保护的事后机制。保障诉讼便利性需要从两个方面努力:第一个方面是在法律规定上要给予中小股东充分的法律支持,赋予其足够的起诉权力,并明确规定证券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例如,由于我国起诉上市公司须以证监会行政处罚为前置条件的规定限制了中小股东的起诉权,可以考虑在法律规定上降低证券诉讼的门槛。
  保障诉讼便利性的第二个方面是降低中小股东诉讼的法律成本。通常,单个中小股东的支付能力有限,且其胜讼收益也相对较少,因而在较高的法律成本面前很多中小股东会放弃起诉的权力,即使在胜诉可能性很大的情况下也会如此。
  在美国,证券市场建立起的两种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一是证券类案件中的“风险代理机制”,即由原告律师垫付诉讼费用,并承担败诉风险。目前,在华尔街活跃着一批专门代理投资者进行诉讼的“原告律师”,他们每天关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和股票的市场表现,一旦发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存在疑点或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就会以专业方式展开调查、号召投资者发起诉讼并代理之。安然事件发生后,就有十几家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邀请所有在特定时段内购入过安然股票的个人和企业与他们联系,进行集体诉讼。这种“风险代理机制”切实降低了诉讼门槛,使既有法律规定发挥了更大的效能。二是美国证监会(SEC)拥有较多的立法和司法权力,以严厉的事后惩处降低事前监管的压力,在树立起监管威摄力的同时还节省了监管成本。SEC有权针对市场变化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的修正,从而减少了法律时滞;SEC可以自行对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和起诉,而不必借助公检机构,从而大大简化了诉讼程序;SEC还有自己的行政诉讼法官,每年约三分之二的证券违法案件由行政诉讼法官判决后通过行政执法的方式处理;不仅如此,SEC还经常采用庭外和解方式要求上市公司支付高额罚款或赔偿金,从而降低执法成本。在这些机制下,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有较高的概率被投资者追诉,上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的30年间,有20%以上的美国上市公司被投资人起诉。而更为重要的是,法律和监管发挥了“达摩克利斯之剑”的良好作用,对所有上市公司控制者和管理层形成了强大的威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则不同,它们是通过发展起一些非盈利性组织来代理中小股东进行集体诉讼,如韩国的People's Solidarity for Participa-tory Democracy、日本的Shareholder Ombudsman,这些组织通过会员费和其他渠道积累资金,代理中小股东发起集体诉讼,并代为支付诉讼费用。这种做法与美国证券诉讼的“风险代理机制”虽然很不相同,但同样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股东诉讼的法律成本,也值得我们借鉴。此外,设立投保基金并由其酌情垫付或代付诉讼费用、设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都是可供借鉴的降低中小股东诉讼法律成本的做法。
  (四)增强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后股权分置时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范围应从旧有的年报、半年报、季报以及重大事件,扩大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最终实际控制人,以及机构投资者交易信息披露。除此之外,披露不仅注重真实性,更要注重公平性。针对选择性信息披露问题,必须强化对股价异常波动与信息披露联动关系的调查与处罚,强化股票停牌、严格公司和个人问责等市场监察措施,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市场操纵行为,逐步形成对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违规行为的有效约束和威慑。同时,在手段上,过去以形式审核为主的披露方式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向合理怀疑和质疑式审查的监管方式转变,探索建立由会员单位研究机构、证监局、交易所联合对合理怀疑对象进行“会诊”的机制,缩短立案周期,加大惩处力度。
三 结论
(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随着原来相关机制的失效给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立法者应该现在就重视这种变化而早早制定相关制度去尽量减少立法的滞后性。
(二)在制定新制度去迎接挑战时,要从增强中小股东的行权便利性,保障中小股东受侵害时的诉讼便利性,增强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这三性出发,有效借鉴日,韩,德,美的相关机制和制度。
(三)树立“股东实质平等”的核心理念,它既符合国际趋势,又可能给我国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实际操作带来新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See Rafael La Porta, Florenceio Lopez-de-Silanes, Andrei Shleifer & Robert W. Vishny, Legal Determinants of External Finance, 52 J. Fin. 1131 (1997).
[2] See Christophe Han and Wayne Chen, Accelerating Reform in China’s Equity Market: Share Buybacks andMajority Shareholder Share Increases, China Law & Practice, July/August 2005.
[3] 见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 年版,91页
[4] See Restatement (Second) of Contracts §81 (1979)
[5] 见《元照英美法词典》,法律出版社 2003 年第 1 版,2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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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

文市发[2002]10号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网络文化市场迅速发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明显增多,网上文化产品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对于交流信息、学习科技、传播文明,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监控手段不完备,管理措施不落实,一些单位和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营业场所,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也日渐增多。其突出表现为:通过互联网传播和销售走私、盗版的非法音像制品;拍卖和销售假冒伪劣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艺术品;网络游戏中充斥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证经营、未成年人违规进入和经营非网络游戏等现象相当严重。这些现象损害了方兴未艾的网络文化市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提出了严峻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文化部负责对利用互联网经营艺术品、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演出活动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并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中央编制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增加了文化部的人员编制,文化部为此增设了网络文化处,负责全国网络文化市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作为网络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要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对利用互联网经营艺术品、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演出活动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完善管理法规,使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取得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的支持,尽快解决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问题,充实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精干、高效、廉洁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队伍。

三、努力推进全国网络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建设。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针对网络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充分论证,建立、健全全国网络文化市场监控管理系统,形成统一、高效、便捷的网络文化市场管理平台。同时,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安装内容信息安全和管理软件,增强对各种有害信息的检测和封堵能力,提高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要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经营艺术品、音像制品、网络游戏、演出活动的日常监督,实行文化经营许可证制度。要迅速查清利用互联网经营文化产品和传播文化信息的单位或者网站的情况。严厉打击网上经营走私、盗版音像制品和假冒伪劣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艺术品的活动,坚决清除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的网络游戏。凡发现有违法经营活动的,应依照有关管理法规予以处罚。

五、根据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文化部决定2002年5月10日至10月1日在全国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对现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清查,清除各种有害信息,重新审核登记。

凡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证照齐全,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证照齐全,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证照不全的,限期停业整顿。经整顿仍然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一律关闭。对无证经营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取缔。重新审核登记合格的或予以取缔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主管部门一并向社会公告。

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由县(区、市)以上(含)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终审后,统一换发由文化部监制的《文化经营许可证》。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六、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从严审核、控制总量、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力度,反对一哄而起,盲目发展。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内每一“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及占地面积标准,但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且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的地区,每一场所的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30台,且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西部地区可以参照以上标准,适当下调计算机设备总数,但每台占地面积标准不变。

所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措施,要有防火设备和疏散通道。

不得在中小学校周边直线距离200米内开设“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设立集中经营场所或集中经营街区。

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必须实行消费者入场登记制度和场地巡查制度。允许未成年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每日8时-20时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但在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必须由其监护人陪伴。“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间上网。凡违反规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该场所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其场所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

八、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管理法规、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经营、文明服务。要严格审核经营者的从业资格,凡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因违反文化市场法规被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一律不得担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

九、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电信等互联网管理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切实做好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对网络文化市场要实行专职专人专门管理,对所辖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应尽快解决,不得推诿、扯皮。凡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社会反响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管部门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十、积极开展文明上网工程建设,倡导网上文明行为。联合工、青、妇等社会各界,大力推进“文明网吧”、“放心网吧”等网络文明活动,形成文明上网的道德规范和舆论环境。学校、家长要共同担负起帮助教育青少年的社会责任,各地可以聘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热心教育的人士作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义务监督员,监督“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引导中小学生树立积极向上、求知好学的上网风尚,使“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真正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精神的文化阵地。

2002年5月10日


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通知

皖政〔2004〕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纲要》从我省实际出发,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和近5年的实施计划,是指导生态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2004年上半年,各市、县和省直有 关部门要依据《纲要》,开展并完成编制本地本部门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并与即将 开始编制的“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要加大生态省建设的宣传力度,为 实施《纲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要研究制定生态省 建设相关法规和政策,积极推进生态项目建设,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2004年是我省生态省建设开始实施之年,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 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全面启动和加快推进生态 省建设。

附:安徽生态省建设指标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 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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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用近20年的时间建成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生态省区,是我省新世纪初作出的重大 战略决策,是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 的宏伟工程 。生态省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生态经济学 原理, 以及循环经济理念、系统工程方法,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环境质量改善为前提,以经 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与资源的优势,统筹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社 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为保证生态省建设的有序进行,省政府决定编制《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 称《纲要》)。本《纲要》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安徽实际情况出发,重点提出了 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近五年的实施计划,是指导生态 省建设的重要文件,是地区、行业和部门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意见的依据。随着生态省 建设的不断推进,省政府将根据情况变化对本《纲要》进行适时调整、补充和完善。

一、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和艰巨性
(一)生态省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建设生态省是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随着全 球性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恶化,实施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的共同目标 。建设生态省,是我省主动融入国际潮流,加快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消费观念转变,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并为后代人发展提供良好基础的根本之举。
2.建设生态省是发挥资源优势、构筑发展新平台、树立发展新形象的最佳选择。我省出口 产品构成以机电产品、矿产品、服装纺织、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为主,是受绿色贸易壁垒制约 的重点领域。建设生态省,是主动适应新形势,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结构和产 品结构调整,提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施新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重大战略举措。
3.建设生态省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强大动力。我省正 处在工 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快速增长与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 出。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经济,可以从根本上整合和重新配置环境资源,优化产业布局, 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和经济质量,从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完全符合走新型工业化 的要求。
4.建设生态省是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 省,是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与现代化进程协调发展,促进山川更秀美、人民更幸福的凝聚 民心、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
(二) 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和艰巨性
1.生态省建设的有利条件。我省东临长江三角洲,西接中原腹地,是华北与华南的过渡带 ,有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生态条件。我省气候适宜、降雨充沛,地形多样、土壤肥沃,生态 系统多样,是南北物种汇集地和重要的基因库,环境质量和物种的多样性保持良好。可更新 资源恢复能力较强,森林覆盖率达到 27.95%。 我省生态环境对长江三角 洲地区的生态安全和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长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生态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对生态 环境建设高度重视,基本实现“五年消灭荒山、八年绿化安徽”的奋斗目标;实施了淮河、 巢湖流域污染治理,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等一大批重点工程;一批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受到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 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开始启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增长模式正在由粗放型向集 约型转变,经济结构逐步优化,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2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69亿, 财政收入346.7亿,为建设生态省提供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和基础。
2.现实差距和建设的艰巨性。生态省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且呈不断下降趋势;矿产资源、水资源的人均拥有量低;资源型经济总量的扩大与生态环境 承载力有限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未来气候变化将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环 境污染尤其是水污染仍较严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浪费现象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投入不足,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型经济比重过大;综 合经济实力不强,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不高。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
安徽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协调 可持续的发展观,以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以推进工业化、城镇 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核心,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 根本出发点,以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以科技创新、体 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全面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生态省建设的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和谐发展。 始终坚持加快发展与尊重规律相一致,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把生态省建设建立在加快发展与尊重规律的基础之上。
2.科教支撑,不断创新。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 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大力发展各类教育,提高建设生态省的科技含量,促进可持续发 展战略与科教兴皖战略的紧密结合。
3.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加大投入,强 化监管,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发挥政府指导、引导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 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的积极性。
4.积极参与,广泛合作。加强对国外、省外的开放与相互合作,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地 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利用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更大空间范围内推进生态省建 设。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立足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经济现状,量力而行,先易后难,选择条件成熟的领域和区域重点突破。在此基础上,整体推进生态省建设。
(三)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建设步骤
1.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
经过近全省人民近20年的努力,全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显著成效,资源合理利用率显著 提高,人口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经济实力和生态文化底蕴显著增强,基 本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使我省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 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文明进步 的可持续发展省份。
2.生态省建设的基本步骤
(1)起步阶段(2003年—2007年)
生态省建设全面启动。建立健全生态经济的服务网络和科技支撑体系;形成若干优势明显的 生态产业,推出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产品;树立生态强省的理念,培育生态文化,提高 公众的生态环境意识;人为因素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控制淮河、巢 湖、江淮分水岭等生态脆弱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问题,一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要得到恢 复和重建;初步建立覆盖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生态安全预警机 制;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形成生态省建设良性决策机制,为全面开展生态省建设奠定良好的 基础。
(2) 全面建设阶段(2008年—2015年)
生态省建设走上健康轨道。树立以绿色资源、生态产业群、生态城镇群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安 徽品牌,经济、社会、资源、人口、环境进一步均衡发展;基本建成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 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自然和谐、舒适优美的城乡生态环境体系,文明健康的生态文 化体系,保障有力的决策、管理、科技支撑体系等生态建设体系框架;建成一批重大生态经 济建设工程,并逐步产生较好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进一步完善。
(3) 提高完善阶段(2016年—2020年)
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省建设三大类24项目标,全省有80%以上地级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 ,3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全面形成以生态经济发达为标志、高新技术为支 撑的生态强省形象,生态省五大体系建设趋于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处于全国前列,全省生态 文化氛围全面形成,公众生态环境意识较强,政府生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基本建立。 全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

三、生态省建设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分区
(一)淮北与沿淮平原生态区
本区位于我省北部地区,黄淮海平原南部,主要包括阜阳、亳州、淮北、淮南、蚌埠、宿州 等市,占全省国土面积28%。除部分地区有小面积丘陵分布外,地形平坦,自西北向东南缓 慢倾斜,属冲击平原,光热水等自然条件较好。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人口密度大,土地承载力低;水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沿淮 多数湖泊洼地消失,洪水调蓄功能较低,洪涝旱灾交替发生,地下水严重超采,矿产资源强 度开发区大面积地表塌陷,属于全省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区。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 治理淮河流域水污染,全面整治淮河及其支流,建立沿淮调 蓄洪生态功能区;综合治理旱、涝、盐、碱,防止土壤退化;建立低耗、优质、高产农田生 态系统;建设淮河生态防护林、平原农田林网。实施两淮煤矿塌陷区生态复垦工程。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坚持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充分考虑水资源短缺这一重 要限制因素;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加强对污水的处理及回用,建立节水型产业体系。鼓 励发展种植业和黄牛养殖等优势畜牧业,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创汇农业,加快发展农副产品 为主的深加工业。限制化学制浆、制革、印染等污染严重产业以及高耗水型产业发展。
(二)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
本区位于大别山以东、江淮之间,主要包括合肥、巢湖、滁州等市,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5% 。 地貌类型以低山、丘陵、岗地、湖滨和沿河平原为主,水热等自然条件比较优越, 分水岭干旱缺水问题突出。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江淮分水岭水土流失严重,巢湖流域水污染问题突出,常有夏季旱涝、春季低温阴雨和秋季低温冷害等自然灾害发生。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 实施水土保持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从根本上解决江淮分水岭地区易旱问题;治理巢湖污染,重点建设巢湖重要水域功能区。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合理高效利用各种资源,发展高技术加工制造业、 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合肥、巢湖经济融合,构建合肥经济圈,使之成为区域经济中 心和我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推动合肥向巢湖方向发展,“引湖入城”,把合肥建成 现代化的滨湖生态城市,打造“大合肥”,带动卫星城市和卫星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皖西山地生态区
该区位于大别山东段,是大别山的主体部分,主要由低山与中山组成,包括六安和安庆市的 一部分,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地处北亚热带,水热条件优越,地貌类型复杂,垂直分异 明显。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暴雨较多、山洪暴发、水土流失问题严重。佛子岭、磨子潭、 梅山、响洪甸、龙河口五大水库库区人口压力大,超出土地承载能力,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 干扰破坏大。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 实施封山育林,建设生态防护林;开展小流域治理,控制水 土流失;建设金寨、霍山、岳西三县为核心的皖西水源涵养功能区;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调整农业用地结构,发展养殖业和绿色、有机农产 品,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实施以林茶为主,多种经营的大农业发展战略;通过生态扶贫和 人口的合理规划布局,实施山区生态移民,减轻大别山北坡库区人口生态压力。
(四)沿江平原生态区
本区位于长江安徽段两侧,主要包括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巢湖和安庆市部分地区。 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区内地势低平,地貌类型以岗地、冲积平原和湖泊湿地为主, 水热条件优越。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降雨变率较大,水涝、干旱交替发生;湖泊湿地萎缩;矿山开采、加工中造成的地表塌陷、水土流失和酸雨污染等生态破坏现象比较严重。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 加强湿地和长江珍稀水生动物的保护,建设长江生态防护林 ;开展矿区废弃土地复垦;建设农牧、农水结合型循环农业经济系统;加快长江流域酸雨治 理。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建设以长江沿岸各城市为轴线的集约型经济走廊, 围绕中心城市整合发展城镇密集区;发挥沿江优势,增强沿江地区的综合实力和集聚辐射功 能,将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承接长三角、辐射南北的全省新的发展动力源和经济增长极。充 分利用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资源和水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 加工制造业。
(五)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区
本区属于亚热带湿润地区,包括黄山、宣城等市,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东北部为长江支 流冲积平原、岗地与湖泊洼地及外围低山丘陵 ,中部与南部为九华山、黄山和天目山 形成的皖南山区,间有一系列断陷盆地分布,黄山莲花峰为安徽第一高峰;南部山区为新安 江水库水源区。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多暴雨,易发生洪涝、干旱和低温冻害。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和松材线虫危害较为严重。
生态建设与保护重点: 实施封山育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水源涵养林 ;保护森林和旅游资源; 建立祁门、休宁、歙县、绩溪为核心的皖南水源涵养功能区 ;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强生物物种保护。
经济社会发展方向: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推进生态旅游经济。保护世 界遗产,将黄山市建设成为著名的生态旅游城市,“两山一湖”建设成为国际旅游休闲中心 和会议中心。改善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和有机食品,建设一批林、茶、果生产基地。限 制有污染工业的发展。

四、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
1. 以生态经济理论指导经济结构调整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降低资源型经济在全省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有重 点地改造一批骨干工程,发展一批高新技术工程。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促进工业生产 模式向低能耗、低污染、经济效益好、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方向转变,提高工业整 体素质。重点抓好煤炭、冶金、建材、石化、电力、化工、家电、食品加工、汽车及机械装 备等传统产业的污染治理与技术升级改造工作。全面推进节水、节油、节电、节煤、降噪、 低电磁污染、使用洁净燃料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充分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的多次加 工增值。
发挥我省农业资源比较优势,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整。调整种植业、养殖业内部结构 ,建设发展一批绿色、有机食品和特种水产畜禽养殖生产基地。以优质、高产、高效、安全 农业为发展方向,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在淮北平原,积极 发展节水农业,提高灌溉效率,重视农田防护,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主产 区。在皖中丘陵,实行粮经作物种植与畜禽水产养殖相结合。在沿淮和沿江低洼平原,以稻 棉、蔬菜等粮经作物种植和水产养殖为基础,保持种植业平衡发展,促进养殖业快速发展。 在皖西和皖南山地,重视发展以名特稀优农产品为主体,与林业协调发展的山区立体生态农 业。
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倡导将生态观念和生态文化融入旅游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用生态概 念包装旅游资源,用生态文化观念塑造人文景观。加强对全省各类旅游资源的整合, 开发“两山一湖”、皖西南天柱山、皖西大别山、皖东琅琊山、皖中环巢湖、皖北生态文化 等旅游区,使生态旅游产业成为全省新的支柱产业。
2.以循环经济理念培育生态产业
积极探索“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生产和消费的过程中追求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和废弃物最少化。
建设循环型企业。以冶金、煤炭、电力、食品加工、建材、化工、白酒和啤酒行业的大企业 为重点,科学协调、联接企业内不同生产部门的生产经营布局和工艺流程,促进生产工艺横 向耦合,促使产业链延伸与根治污染“双赢”。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创建一批废水“ 零排放企业”。通过能源、水等资源的梯级利用、物料和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法,对产品从设 计、制造、销售实施全方位控制,形成工业生态链网。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运用工业生态学和循环经济理论,选择一批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分析园 区内各企业能源、水和原料现状,以及物流、能流的链接关系,科学规划园区内企业布局, 通过引进关键链接项目, 整合、协调园区内企业能源、水、原料的配备关系,提高园 区内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新建 一批融生态产业链设计、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体系为一体的生态工业园区。
培育区域循环型社会。建立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废弃物和城市中水回用系统,提高社会再生 资源利用率。在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基础上,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其它固体废弃物的综 合利用。通过资源再生和循环利用,支持城市生产环保型农用生产资料,培育城乡产业间物 质、能量良性循环。
3.按照清洁生产要求改造生产环境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促使资源依赖型的老企业把技术改造与污 染防治结合起来,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变污 染末端治理为生产全过程控制,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重点抓好化工、冶金、轻工、 纺织、建材等行业,制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推行ISO14000环境管 理体系标准。实现电力行业粉煤灰、酿造行业污染物回收,煤炭行业煤矸石循环利用。
推进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发展新能源、再生能源和水煤浆等清洁煤技术,开 发天然气、煤层气、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加快推进西气东输天然气工程建设,优化能源 结构,提高能源效率,提升能源工业的市场竞争力。
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薄膜和饲料添加剂,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优质、无 公害和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健全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监测与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农业 生产基地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监测与管理体制。建立农产品生产、绿色加工认证体系,制 订评价指标体系。
(二)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体系
1.培育与保护森林资源
培育建设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优化林种结构,营造培育混交林,逐步 改造和缩小纯林,发展阔叶林、针阔混交林和复层林,增加森林生物产量,充分发展森林的 多种功能。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建立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重 点建设长江防护林、淮河防护林。至2020年,实施退耕还林66万公顷,封山育林28万公顷, 全省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亿立方米。
推广速生丰产林和兼有生态功能的阔叶林种。 重视发展林产工业,推动林业产业化进程。至2020年,建立商品用材林基地250万公顷,经济林基地200万公顷。
加快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以市、镇、村为点,以道路、河渠、堤岸、农田网格为线,以 皖南山地、皖西山地、巢湖流域、江淮分水岭为面,以生态公益林、标志性景观林为片,在 全省范围内营造点、线、面、片相结合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体 系。至2020年,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全省道路、河流绿化率达到95%以上,农田林网覆 盖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达到240万公顷。
2.合理利用与保护水资源
统筹兼顾全流域水资源开发。实施水功能区划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做到采补平 衡。发展节水农业和节水工业,做好污水处理回用,提高用水效率。注重农业结构调整,优 先发展节水作物,淮北北部黄泛区以低压管灌为主,沿淮及支流河灌区注意修建防渗渠道。 江淮丘陵岗地拦截径流、兴塘蓄水,积极推行水稻节水增产灌溉制度。
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生态安全评估。尽可能做到充分利用自然水系的调控功能,减轻 对生态干扰,保证生态蓄水,保持河道疏通、净化。加快实施退田还湖、恢复湿地、移民建 镇工程,保证生态用水,加强功能调度,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旱,化水害为水利,尽量抵消和 化解水灾对经济持续发展的负面作用。
合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科学制定水资源供求计划,做好蓄水、引水、调水工作, 正确处理防洪与抗旱、开源与节流、上游与下游、城市与农村的用水矛盾,管好用好水资源 。
3.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中,注意优化用地结构,合理使用 土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通过调整、撤并、移民方式,促进村以下的农 村居民点向中心村相对集中。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控制基本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工程 方案减少占用土地。
加强耕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 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禁止征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
增强农业用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实施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综合防治,保护农林病虫害的天敌,减少化学药品施用量,促进土壤肥力再生,减轻种植业对资金投入的依赖。
4.保护与合理开发矿产资源
从严审批矿产开采权,治理整顿矿业秩序。科学制定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划定矿产资源可采 区和限采区 、禁采区,禁止在地质灾害重发区和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限期关闭不符 合开采条件的矿山。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采矿。对已 规划开采的小矿山进行联合经营,实行矿山经营规模化。
促进矿产资源利用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 矿产资源的回收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适度进口生产必须的省外境外矿产,提高矿产 资源保障程度。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保护,对已造成生态破坏和发生严重地质灾害的 矿山限期整治和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5.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加强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估和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气候生态动态监测系统,分析评估生态环 境的承载能力。合理调整农业气候区划,改善种植结构,促进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的建设和 发展。
(三)建立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体系
1.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
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积极采用利益导向机制来控制人口,强化对计划外生育人口社会抚养费 的征收,逐步促使计划生育由行政推动模式向利益调节型转变。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 建设。至2020年,全省总人口不突破7100万。
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提高 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和能力。发展有自身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型企业,大力发 展非农产业,大力培育非公有制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对劳动力的职业 技术培训,提供就业信息,维护劳动者权益。
2. 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防治水污染。实施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重 视长江水系和新安江水系的污染防治。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保护好饮用水源。到2020年 ,所有水体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大、中、小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80%、60%。
治理大气污染。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减轻烟尘、粉尘、扬尘污染,不断改善城市 大气质量。 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逐步推行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制度,制定城 市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实行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到2020年,所有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 二级以上标准。 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清除“白色污染”,积极推进固体 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建设城市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工程。到2020年,城 市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
防止辐射及其它污染。加强核安全、辐射安全的监管,防止放射性污染和电磁污染。扩大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限制氮、磷严重超标地区的氮肥、磷肥施用量。
3. 创建生态城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推进城镇化,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结合人口、产业布局和资源环境条件,优化城市布局, 着力塑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城市。强化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增强中心城市的集 聚效应和辐射功能。在城镇化进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各类重要生态用地。大中城市要确保一定 比例的公用绿地和生态用地,深入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城市公园绿化带、片林、草 坪的建设与保护。至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
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治理畜禽粪便污染,抓好村庄居住环境“脏、乱、差”治理,积极 开展秸秆气化、固化等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焚烧,促进农村绿化等公益设施建设,保护和修 缮具有人文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农居建筑要充分体现地方建筑特色与风格,着力追求建筑 风格与自然风貌和谐一体。
(四)建立稳定可靠的保障支持体系
1.建立生态安全保障架构
继续构建洪涝干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水利骨干工程和防洪保安气象、水文保障工程,基本 解决淮河流域及江淮分水岭地区的干旱问题。健全城市防洪工程,保证大中城市、重点工矿 区、交通干线等安全。重视大中城市水源地建设和水源地保护,建立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 区。
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恢复工程。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土地征用和项目建设中严格实施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地质灾害防治内容要与在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控制 皖北缺水地区城市采用地下水,防止地下漏斗引起城市建成区地面沉降。
加强生物安全。保护沿江、沿淮湖泊湿地、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丘陵平原地区的生物 多样性。控制外来物种入侵,对引入外来物种和转基因动植物种源进行生物安全影响评估。 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到2020年,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6%以上。
2.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注重生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发一批对生态保护、生态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加强循 环经济、清洁生产、湖泊富营养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生态修复等重大关键技术 的创新研究与科技攻关。支持现有的与生态省建设相关的国家、省重点工程实验室和研究中 心开展生态科技原创技术研究和各类生态经济模式设计的研究与开发,逐步建立一批在生态 农业、清洁能源、中药产业化、环保技术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领域具有权威性的研发中心 。
推进生态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生态科技示范。引进国内外适用的生态技术,推进生态科 技成果产业化。重点推进清洁工艺、环保设备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生态农产品加工 、绿色环保型农用生产资料的产业化。加快发展各种类型的生态产业技术中介机构,鼓励企 业与大学科研单位创办生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态经济促进中心。
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标准体系、认证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全省各行业以及生态功能区 、生态城市、生态社区、生态住宅等绿色标准体系,明确生态省建设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建 立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监测、服务和科技示范体系,消费性工业产品的绿色认证体系,建 立健全生态社区、生态城镇、生态旅游区的评价标准体系、检查监督体系和认证机构体系。
3.健全管理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决策与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 期规划、产业政策、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规划,作出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时,要充 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和生态省建设各项规范标准。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整合环保、气象、水文、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行业监测网 络,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对全省生态环境、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农林病虫害等生态安全 因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预报。
重视培养人才,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培养一大批熟悉生态经济和环境保护的科技人才。完善 科技人员分配制度,加大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奖励力度。注重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 ,为生态经济发展培养大量的中初级实用技术人才。
(五)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态文化体系
1.培育生态文明观。
加强生态文明的研究、宣传与教育。积极开展生态哲学、生态伦理、生态文化、生态经济方 面的理论研究;加大生态文明宣传,提高公众的生态意识,增强人们的生态观念;开展形式 多样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和生态文化工程建设,培养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习惯;培养和提升 公众的生态文明素质,树立科学、文明生态观念的任务。
倡导绿色文化。加强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和保护老庄文化、徽文化等历史人文 遗产。兴办绿色学校,开办大中小学生的生态夏令营。开展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和绿色家园 创建活动,使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和生态文化理念深入人心。
2.倡导绿色生产观。
引导企业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试点推行企业绿色 生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企业绿色管理考核制度,使之与企业总体经营管理目标 有机融合。加大绿色管理的学习培训、设立分级绿色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专职职能部门等多 种组织设计与再设计措施,建立健全企业绿色管理组织,造就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具备绿色 生产经营管理技能的领导者和企业家,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绿色生产。
3.弘扬绿色消费观。
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增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在食品 消费上,提倡食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不食用野生动物;在建筑材料上,注重使用绿色建 筑材料;在生活日用品方面,鼓励购买通过生态标准认证的商品;通过调整消费结构,扩大 绿色产品有效需求,引导人们改变消费习惯。倡导创立生态环保型生活环境,鼓励有利于身 体和身心的健康消费 ;鼓励进行教育科研、文艺探讨、体育欣赏等知识型消费;鼓励 有利于降低纸币消费污染的信用型消费。

五、生态省建设优先发展重大项目
(一)生态工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重点生态工业园区项目、重要绿色工业产品开发项目、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等。
(二)生态农业工程
主要是建设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的基础设施项目、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项目、生态农业和精准农业示范区项目、农药和化肥减量及配方使用技术推广项目等。
(三)生态林业工程
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公益林项目、封山育林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平原绿化项目、绿 色长廊项目等森林生态网络项目,速生经济林和生态防护林项目、林产品开发项目、林业灾 害防治项目等。
(四)生态旅游工程
利用生态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重点建设促进旅游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的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项目等。
(五)生态水系工程
重点建设防洪排涝、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洪保安项目,建设防旱抗旱、调节气候、调 节水源的大中型水库等设施,建设保证城市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的清洁水源工程,继续建设 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节水项目、气象预测和气象控制项目 等。
(六)清洁能源工程
深度勘查煤炭、石油、煤层气资源,建设核电站等清洁能源项目,实施传统能源技术改造、 锅炉等设备改造项目,开发利用为农村和城镇居民生活服务的沼气、太阳能等生物能源,建 设重大能源节约项目等。
(七)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固体废弃物处理、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矿山生态环境 重建与综合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等。
(八)生态家园工程
主要建设生态城镇和生态社区项目、重要城市园林项目、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项目,建设生态村庄项目、农村改水、改厕、改圈和沼气项目、生态移民项目。
(九)生态文化工程
重点建设生态教育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等设施,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建设生态文明宣传设施项目,创建绿色学校。
(十)能力保障工程
重点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及示范项目、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地质、气象、病虫害等灾害预警预测系统,资源可持续利用系统,生态示范区项目等。
以上十大工程约为70个大类项目,静态总投资约近2800亿元,到2020年基本建成。

六、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省政府成立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生态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生态省建设领导 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就生态省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省直各有关部门要通力 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生态省建设。
建设生态省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纲要》的精神 ,制定生态市的建设规划、生态县的实施计划;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行业规划。 逐级分解落实生态省建设目标任务,实行定期考核。进一步改进干部政绩考核办法,既要考 核经济发展方面指标,也要考核社会发展方面指标,特别是要加强对促进生态经济发展和保 护生态等方面情况的考核。
(二)健立健全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研究制定一些新的法规和规章,重点 制定生态省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加快修改完善现有规定,不断完善、配套生态省建设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形成一套 完整的、具有安徽特色的生态省建设法规体系。各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性规章制度,把 生态省建设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注意发挥新闻单位 、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专家组成执法检查组 ,开展生态省建设执法检查,对违反生态省建设法规的责任人进行质询,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查处。
(三)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调节
完善生态产业政策。制定生态经济建设产业指导意见,定期修改和发布优先发展的产业、产 品、技术与工艺目录和生态产品标准。培育生态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型项目,鼓励发展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新型能源、新型建筑材料、新型环保材料等产业, 在投资、融资和其它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实施生态补偿政策。对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损害生态功能和生态价值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生 态补偿费。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深化林地产权制度改革,放手发展非 公有制林业,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建立有利于引导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可持续发展的价格调节机制,引导 各类要素资源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通过价格调节,引导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法人强 化节约资源 ,严格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真正发挥价格机制在资源的市场供求和可持 续利用等方面的调节功能。
(四)改革投资体制,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把生态省建设资金纳入本级年度 财政预算,保证逐年有所增长。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和生物 多样性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监督能力建设等社会公益型项目,要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实施 多元化投资。重大的生态省建设项目应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设立生态省建设引导资金。各级财政加大对生态省建设的支持,采取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 安排项目前期经费等手段 ,发挥示范和牵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扶持生态省 重点建设项目,并使社会资本对生态建设投入能取得合理回报,推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 目的社会化运作。
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支持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进行 设备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上市融资,允许经营生态省建设项目的企业以特许经营权、林地 、矿山使用权等作抵押进行贷款。实施财政贴息贷款、延长项目经营权期限、减免税收和土 地使用费等优惠政策,调动全社会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在国际国内 资本市场上为生态省建设项目融资。
(五)创新管理方式,加强宏观调控
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通过完善法规、制定规划、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搜集和提 供信息、典型示范、搞好服务等,为生态省建设和生态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进一步深化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完成从审批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各 级领导要不断增强生态意识,把生态强省、强市、强县理念融于决策和管理之中。
创新工作机制。改变单纯靠行政命令、靠政府推动的工作方式,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 律和群众意愿,把生态省建设与发展生态高效产业、富民小康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群众 积极主动、自觉自愿地参与生态省建设。生态建设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杜绝简单化、一 刀切、强迫命令和瞎指挥。
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一切不利于生态省建设的观念,改革一切不利于生态 省建设的体制。淡化行政区划界限,强化区域经济联系,加强合作,联动开发。省直机关要 加强整体意识,克服部门分割现象,整体谋划、整体投入、整体实施、整体推动。
(六)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建立战略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续坚持“三同时”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影响 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由现行的建设项目评价提升到战略决策评价,从决策和源头上控 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政府制定的发展计划、重大的区域开发和建设规划、资源开发和基 础设施建设方案等,决策或起草过程中必须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 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实施项目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和不利影响,必须有相应的减轻对策和 修复治理措施。
建立生态省建设咨询制度。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损益和需要采取的补救措施认真论证预审,为决策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加强生态省建设政策研究。针对生态省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七)加强合作交流,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推广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努力扩大利用外资 规模。各级政府要把生态省建设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围,采取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面向国际 组织、国外大企业、大财团和省外客商,推介一批经过科学论证、精心编制、有较好市场前 景和回报效益的生态省建设项目。积极利用世行、亚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 外国政府的赠款和长期低息、无息贷款,优先安排生态省建设项目。
加强国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兄弟省市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其他省份 的生态省建设宝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探索一条适合安徽省情的生态省建设之路。按照区 域一体化发展要求,积极探索一切可能的合作方式,主动融入长江三角洲经济区,实现资源 共享,优势互补。
(八)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在全社会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 众的生态理念、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教育、劳动部门要重视生态知识、生态经济技能 教育的培训,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生态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社会教育 和岗位培训,让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人心,把发展生态经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变成全体公 民的自觉行动。
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省建设工作,形成、做好 生态省建设的广泛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 ,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生态省建设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大力开展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的群众性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社会团体作用,积极组织和引导公民从不同角度、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

七、生态省建设起步阶段工作重点
(一)实现生态省建设阶段性目标
本届省政府任期的五年(2003年—2007年)是生态省建设的关键时期和起步阶段。经过五年 的努力,要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确保实现生态省建设起步阶段目标,初步建立生态省建设 的基本框架和支撑体系。
1.经济保持较快发展。2003年—2007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左右,到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620亿元,人均达到1000美元以上;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2700元左右,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800元左右;工业化率达到40%左右,城镇化率达 到37%左右;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ISO1400 0认证的比率达到5%。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0%,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重达到10%,水 土流失率在9%以下;二氧化硫排放强度7.5千克/ 万元,COD排放强度8千 克/ 万元,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有 较大改善,长江干流水质保持三类标准,淮河干流基本达到三类水质标准,淮河主要一级支 流达到四类标准,巢湖湖体水质富营养化程度得到有效控制。
3.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0.7%以内,总人口控制 在6600万人以内,城、乡恩格尔系数分别控制在35%、43%以内,基尼系数在0.3 左右,科技、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贫困人口比例低于2%,高等 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9%,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90%。
(二)宣传“生态强省”理念
1.强化起步阶段的宣传教育。树立“生态强省、生态富民”观念,培育绿色消费观、绿色 生产观、绿色管理观等,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生态省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刊、电 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辟生态省建设专栏,建立“生态安徽”互联网站,宣传生态文化知 识和生态省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学校教育作用,通过幼儿园、中小学的基础教育和高 等院校的专业教育,使生态省建设理念深入人心。组织编写面向中小学生的生态文化教育普 及读物和教材。在高等院校设立生态经济专业和选修课程,开创生态心理学教育,培育生态 与科技、经济和社会紧密结合的新生学科。创办安徽生态学院,培养生态经济方面的高等专 门人才。建立安徽省生态经济研究机构。
2.开展生态文明社会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和利用地球日、环境日、土地日、生物多样性保 护日等活动,普及生态及环境保护知识,对社会公众进行生态文化教育。组织大中小学生参 加生态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开展青年环保志愿者行动、绿色家园创建活动。
3.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态文明创建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继续推动国 家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旅游城市和生态示范城、生态示范县、 生态示范区和生态旅游景点等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工厂等生态文 明基层单位创建评选活动。在部分企业、建设项目、城市开展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工作。组织 社会志愿者参与生态建设和保护环境工作。表彰生态省建设方面的先进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 人员。
(三)建立生态经济体系基本框架
1.发展绿色车辆及配件。增强绿色车辆技术研发能力,扩大开发绿色产品系列,积极发展 绿色车辆配套产品,提升我省汽车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到2007年,奇瑞、江淮等汽车污染排 放达到欧盟II以上标准,实现节油、减少尾气排放、降噪、使用洁净燃料及可回收零部件基 础上,初步形成以轿车、商用车、改装车、微型车、农用车、叉车、挖掘机、拖拉机为主体 ,零部件配套产业较为发达,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车辆产业体系。
2.发展绿色家电。在实现节电降噪、无氟或低氟排放、低电磁污染、纳米技术基础上,加 快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换代,鼓励省外及国外大企业在皖建设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绿色家电 生产规模,推动企业间优化整合和扩大对外合作,发挥规模优势,提升品牌形象,加快产品 升级换代,发展绿色家电配套业。
3.发展绿色化工。以安庆、巢湖、淮南大型化工集团以及合肥、蚌埠等地的化工企业为基 地,以农副产品为原料,以新技术新工艺生产淀粉、酒精、糖类等绿色化工原材料和产品, 替代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品。开发新型、专用、高档、特色精细化工产品,尤其是 高浓度专用复合肥,高效、低残留、低毒、安全除草、杀虫杀菌农药和可降解塑料等绿色农 用化工产品。
推进海螺型材扩建、国风管件和薄膜、中鼎密封件等项目建设,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
4.发展优质农产品及深加工。突出发展养殖业和高效经济作物,建设专用小麦、水稻、棉 花、“双低”油菜、茶叶、花生、蔬菜、猪牛羊禽肉、蜂产品、水产品等十大优质农产品基 地。在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重点发展以高山茶叶、木耳、香菇、木耳、蕨菜等土特产为 主的有机和绿色土特产品以及绿色健康产品。
加快小麦、棉花、玉米、水果、蚕桑等品种改良和引进,发展创汇农业。大力发展规模化绿 色畜牧业 ,提升肉、蛋、乳制品的品质,增强竞争力。发展优质中药材,重点建设亳 州中药材现代化加工基地。
到2007年,全省农产品优质品率达到50—60%,使安徽成为国内重要的生态农业基地。
5.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将合肥、芜湖、铜陵等具有特色和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建成 国内外有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加工和出口基地 。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和辐射力的软件、电子材料及元器件、生物医药、现代中药等若 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形成一批具有地方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注重引进和吸收国内 外先进科技成果,不断加强自身研究开发能力建设。建成若干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 中心。
6.发展清洁能源工业。加快发展天然气、煤层气、太阳能等能源,优先发展煤炭气化、液 化技术和煤炭洗选加工利用技术。合理规划布局水电、火电和其他类型电厂,新建燃煤电厂 要保证应用清洁煤技术、脱硫技术和冷却水循环利用技术。在淮北平原开发风力资源,利用 风力发电解决水资源不足和环境保护问题。
7.发展环保产业。大力发展环保设备制造业,支持现有环保骨干企业推进重大国产环保装 备的制造开发和研制,加快环保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进程,提高环保装备标准化、系列化 和成套化水平,形成成套系列的污水处理设备研发中心和制造中心。建立以高新环保技术产 品为龙头,环保产业研制和开发生产基地为载体,环保产业规模化为目标的绿色环保支柱产 业体系。形成合肥、铜陵、蚌埠等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重点生产城市和工业污水治理成套设 备,工业脱硫除尘设备、激光监测仪器设备;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环保科技研发、咨询、技 术开发、成套设备生产、工程承包产业。到2007年,全省形成3—5个大型环保产业集团。
8.发展生态旅游业。用生态理念包装旅游产品,重点是“两山一湖”和国家森林公园、生 态示范区等。包装天堂寨、天柱山等旅游区,推出生态游系列产品。依靠特有地理地貌特征 形成的独特景观及特有珍稀物种资源,推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产品。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和 人文资源,重新整合人文旅游资源,打造生态文化游,重点推出具有典型历史意义的历史人 物和历史事件考古游 ,以及安徽近、现代史上著名人物和事件探寻游。到2007年,全 省旅游总收入达到400亿元以上,使生态旅游业发展成为全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9.加快资源型工矿城市经济结构转型。扶持以资源单一开发和加工为主的工矿城市发展各 具特色的主导产业,扩展城市功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城市集聚、带动和辐射能力,相应 缩小资源依赖型产业的比重。淮南、淮北市要大力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依托煤炭化工 基地,大力发展深加工和精细化工产品,实现煤电化产业整体提升。铜陵、马鞍山市冶金、 有色两大支柱产业向多品种、大批量和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对不可再 生资源的依赖,提高产品附加值,综合利用矿产伴生资源。
(四) 加强重点流域和地域的污染防治
1.继续加强淮河、巢湖流域污染防治。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巩固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果。 加快淮河、巢湖流域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流域各市、县实施截污、减排、 引水、节流、生态等有效措施,对污染严重的制浆、酿造、制革等行业实行关小上大,有效 控制入河入湖污染物总量。加大禁磷力度,推广有机肥和沼气能源,促进土壤肥力再生,控 制面源污染。到2007年,淮河流域干流水质COD要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主要一级支流COD 要达到地表水Ⅳ标准;巢湖水体和主要支流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遏制湖体 水质富营养化加重趋势。
2.加强重点地域生态环境整治。整合淮河、巢湖流域现有水系及闸坝工程,沟通江淮水系 ,保护和逐步恢复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水系及湿地,实施巢湖湖滨带人工修复工程和湖 岸崩塌治理工程。加大主要矿区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编制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计划,进 行矿山开发复垦,废弃土地要限期恢复整理。
3.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内城河(湖)综合治理 ,逐步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推广中水回用。到2007年,省辖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60%以上,其中合肥市要达到70%以上,省辖市市区主要内城河 (湖)水质达到相应功 能区标准;县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城市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加快城市空气污染治理,重点治理酸雨控制区的大气污染,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 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新建燃煤火电厂全面实施脱硫工程。到2007年,两控区内二氧化 硫排放总量比2000年减少20%,其他地方减少10%,降水酸度和酸雨发生频率有所降低。 实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理工程,提高 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建设一批城市危险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到2007年城市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达到70%。
4.建设全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河流市际交界断面、重点污 染源监测监控体系,增强远程自动监控能力。加强放射性废物库的建设和辐射环境的监测与 管理。建立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增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构筑绿色生态屏障。进行生态公益林、兼用林、商品林功能划分和分类管理。在山区实 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采取自然封育为主、人工造林为辅,恢复天然植被,退耕还林,有计划 地改造纯林为混交林,增加天然林面积。恢复和保护山区、库区森林植被,禁止采伐森林, 毁坏植被。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重点建设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建20个左右省级和 一批市级自然保护区,使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 5.1%。
2.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建设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新安江源头等水源涵养区; 建设沿江湖泊群、淮河湖泊洼地和巢湖等三个重要湿地水域生态功能保护区。重点建设国家 级淮河调蓄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对这些区域的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应严加保护,防 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对已经破坏的要组织重建与恢复。
3.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土壤贫瘠化、盐渍化。分区治理水土流失,规划建设水土保持林和 水源涵养林。加强对皖河中上游、大别山北坡五大库区、新安江中上游山、丘区,青弋江、 水阳江中上游等地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江淮 分水岭地区的水土流失。到2007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平方公里,减少流失面积9%。
4.修复 、保护水生态环境。规划、整合沿淮行蓄洪区,有计划地实施蒙洼和城西湖 重点行蓄洪区退田还湖还水,扩大淮河泄洪能力和湖泊洼地的蓄水库容。通过移民建镇,实 施华阳河湖群及丹阳湖、南漪湖等湖泊退田还湖,保护沿江两岸天然湖泊湿地。合理布局地 下水抽水设施,控制、减缓淮北地下水沉降速度,对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要划定禁采区。实 施巢湖生态水位管理,保护滩涂和湿地,改善巢湖水质。
5.综合治理矿区生态环境。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已闭坑矿井、废 弃土地和塌陷区实行限期恢复治理制度。重点进行两淮煤矿区、马鞍山铁矿区和铜陵有色金 属矿区等四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矿区塌陷区生态恢复。所有已闭坑的矿井和废弃土地 要限期恢复治理。
(六)建设城乡生态家园
1.加强城市生态建设。 加快合肥现代化大城市生态基础工程建设,促进城市经济社 会功能区域均衡发展,提高城市首位度;加快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皖江城镇 群建设;加快发展以阜阳、毫州为重点,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纽带的皖西北城镇群;以蚌埠 、宿州、淮北、淮南、滁州为重点的京沪铁路城镇带;以及黄山为中心的皖南生态旅游城镇 群的建设。重视保护市区土地、湖泊、河流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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